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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平:数字出版需改进著作权授权模式
2011/1/10

张 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数字出版的版权与授权问题和传统出版通过合同作者与出版社形成明确法律关系不同,数字出版的法律关系往往难以界定。必须打破现有的版权与授权体制,从著作权的授权模式着手来改变制度,提升效率。

数字出版出现法律模糊带

张平指出,当前数字出版面临几个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出版自制与许可。目前中国没有出版法,管制与监管相对宽松。一些作品或在微博、BBS、小说天地等互联网开放空间发表,或透过自属空间发表,这些作品如何管理值得商榷。若以出版角度而论,发表这些没有刊号与书号的作品是违法行为;但就法律观点而言,互联网开放空间目前无法可管,进而出现了一个模糊地带,凸显了政府监管区位的问题。

版权、授权陷入监管真空

数字出版的版权与授权问题和传统出版通过合同,作者与出版社形成明确法律关系不同,数字出版的法律关系往往难以界定,首先是版权问题,张平表示将原创作品直接通过网站发表,这是简单的网站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但若在互联网发表之外,再进行电子版或网络版等数字出版,就牵涉到原来出版社的权利与义务、合同规范与约定的法律关系,更牵涉到出版社的竞争与利益关系。另一方面是授权问题。当今数字出版技术不断进步,内容服务快速发展,数字作品大量传播,带来大量作者身份不明晰或是匿名的作品,而出版业者追求效益与效率,往往就不愿意花时间找授权,导致网站在音乐、电影、视频、图片、摄影、文字作品等各方面侵权,必然产生大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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