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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日新:文化遗址保护应多元化介入
2011/1/10

佘日新 暨南国际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文化遗址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不可复制的有形遗存,正在经历一个最紧迫和最关键的历史时期:城市化浪潮带来的遗址资源建设性破坏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当前遗址保护与开发领域理论研究成果严重不足。在文化遗址保护方面,应从多元化、多层次介入。

佘日新以台湾地区为例指出,台湾在文化遗址的开发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数“一府、二鹿、三艋”,一府是台南最著名的安平古堡、亿载金城、赤嵌楼等,二鹿是鹿港,三艋指的是艋舺,也就是现在的万华,去年金马奖的最大赢家就是《艋舺》这部电影。

他同时指出,台湾地区的传统文化一直为人称道,尤其是经营上多能做到创意地展现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创意的理念,对传统的历史文化遗存项目进行保护和开发,使其成为文化消费和文化产品加工的基地,基本模式都是利用本土化特色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

但台湾地区在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方面,并非一直都是一帆风顺,期间也遭遇过挫折。1978年8月,台北市政府为实施城市改造工程,准备拆除林安泰古厝,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拆”与“留”的大讨论。学界呼吁保存古厝,一些建筑师也提出诸如道路改道、道路地下化以及让慢车道绕行等折衷方案,但政府均以成本过高且有碍交通为由断然拒绝。此事虽经质疑与舆论呼吁,但最后所取得的也只能是编号拆除、移地重建这样一个折衷方案。

另据“文化白皮书”介绍,1980年台湾铁路局东线铁路拓宽、改道及台东卑南新站的建设工程,即对具有3000年以上历史的卑南人类墓地遗址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引起台湾社会的普遍关注。在社会的强烈呼吁下,台湾当局于1991年11月26日召开“研商有关古迹——遗址之评鉴事宜”研讨会,会议决定,对主要遗址做进一步调研,评估重要且急需保护的遗址。根据这个决议,在《台闽地区古迹维护计划》第一期及第二期工程中,先后完成了《台闽地区重要考古遗址初步评估》(1992年)和《台闽地区考古遗址普查研究计划》(1993-1997年)两个报告书,同时还完成了台闽地区重要考古遗址的资料建设和屏东、高雄等县市考古遗址的资料建设,而台湾地区地下遗址的资料建设也将于21世纪初完成。

1981年11月台湾地区还成立了“文化建设委员会”,并于1982年5月26日颁布了“文化资产保存法”。1987年8月,台湾地区成立了“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进一步从组织建构上为台湾地区地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平添了一张保护伞。

在佘日新看来,文化遗址需要保存,但不见得要重建,“人类历史的巨轮是不断向前转动的,即便从传承的观点,我们可将古人的生活风貌以数码方式展现(甚至3D、虚拟实境),能兼顾传承与发展的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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