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演讲
马盛德: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者:未知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12/1/10

马盛德: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学者,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也非常荣幸参加“2012第九届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今天我们相聚在著名的北京大学这所我国最具影响力的学校里,共同交流、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觉得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我来说,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我将倍加珍惜。下面我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谈一点个人的思考,也是我对这一问题的一些粗浅的认识,请大家批评指正。

众所周知十一五期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就举世瞩目。有这样一些标志性的数字:第一、我国的非遗资源有近87万项。这是经过近5年时间开展的全国性非遗普查获得的。这意味着我们对自己国家非遗的资源第一次有了一个数字化的概念;第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1219项。这是文化部分3批组织评审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6项。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第四、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88人,文化部分3批评审认定;第五、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1个;第六、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1个;第七、截止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4.99亿元;第八、我国第一部保护非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非遗法》2011年2月25日在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全面进入到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以上这些数字充分表明了我国非遗保护事业的重大成就。

在近十年来年的非遗保护工作中,我国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原则,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制度。如对非遗的调查制度,建立非遗名录的保护制度,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等,同时,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和完善。在保护工作中,我们提出了一些命题,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国非遗特点和规律的保护方式和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如:针对处于濒危状态和传承困难的非遗项目,提出了抢救性保护方式,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这些非遗项目进行抢救性记录、拍摄、整理、保存、建档,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力争保存、保护好这些代表民族历史记忆的文化遗产;针对非遗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项目,提出了以生产性方式保护,鼓励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使这些非遗项目得到活态的传承和保护,同时,在为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方面发挥其积极作用;针对一些传统文化积淀丰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为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特定区域,提出了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就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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