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演讲
周庆山:非物质遗产要不受歪曲不被滥用
作者:未知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12/1/10

非遗资源在保存、传播、整理与开发中形成演绎作品的权利,这方面也涉及到邻接权、商标专利权等问题。

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在非遗保护上,日本在世界上领先的一个国家,我们这里也有一些资料,日本在40年代末因为一次大火在1950年就意识到传统文化遗产应该通过立法进行保护,在1950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他建立了人间国宝的制度,韩国、菲律宾、泰国等等都响应这个。我们国内在这方面还需要完善,我们制定了《非遗法》,在《非遗法》的基础上还需要更好与现在的知识产权法,文物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要成为一个体系,现在很多保护,现在的非遗法还是一个比较框架性的,甚至从行政角度的法,很多方面涉及到一些民事和商事法律问题。在立法上我们需要深入的去研究或者去实践如何通过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上去完善,同时我觉得更需要制定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权法体系。我们现在有了现代科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怎么保护传统文化产权体系的法律。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创建的人类活财富体系,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及其制度化传承进行了行动计划,倡议会员国要建立自己活财富体系,保护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技艺传承及技艺传承,还要完善文化产品公共管理和商业管理。如何保护文化的核心内容,就需要谨慎提供相关的政策,比如说政府的政策的保护,财政的扶持,科学合理的商业利用,在这方面,我觉得有待于在立法上完善商业的开发,要有一定规则、规范,包括注意时空的统一问题。比如说过去有一个淮阳庙会,表演都是当地老太太进行表演,当地就变成年轻女性来表演,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

除了科技应用,科技保护,包括抢救性保护技术本身保护,日本也在里面强调传统修复技术无人去继承,修复材料生产困难,应该完善比如说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技术作为一种遗产的保护问题。

我今天发言讲到这里,讲得不对的请大家批评指教,祝大家新年快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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